黄光裕与国美帝国有感之二——不可太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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很喜欢这句话,“凡事太尽,缘分必尽”。
对爱人太“尽”,最会有太高压力,反而无法长久;对敌人太“尽”,敌人不得不拼得鱼死网破,希望迅速破城,最好就是留一个城门给敌人逃跑。
很欣赏牛根生的一个做法,在伊利内外交困时,没有痛打落水狗,而是放了一马,甚至拉了一把,在奥运会赞助伙伴的竞争中,故意让给了伊利。留下一个势均力敌的对手,可以作为互相学习的榜样、尝试各种企业运作的伙伴,也可以为自己不断学习提高提供压力和动力,本质上还是要保持一个对竞争对手尊重和学习的心态。
而黄就有点太过张扬,在内部的管理上手腕强硬,对外也是很高姿态,对待竞争对手,不惜成本并购,永乐、大中、三联,每个都要强势吃掉,资本运作上大开大阖,不管是香港借壳还是国内上市,敢于一再尝试政策底线,难免招人“注目”。在原罪得到原谅之后,居然还没有学乖一点,实在是“不知悔改”。
其实,在资本运作上,常会面临这样的问题,如果试图把资本运作的好处和规模运用到极致,而且持续不断的“勇攀高峰”,结果往往是,本来是企业使用金融工具,却变成了被资本赶着走,一旦停下来,资金链就面临断裂崩溃的危险,其结局,恐怕不是德隆就是黄光裕。
BTW: 最近又听说,黄被处理,是因为把大笔的现金向国外转移,这是官方所不能容忍的。权当野史,无论何种原因,套句老话,都是“性格决定命运”。

